按照《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共同完成的成果“云南省含鹅膏肽类毒素野生菌中毒诊疗的关键技术体系创建与应用”进行推荐前公示(公示内容附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4月20日至4月25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楚雄州科技局书面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打印无效)并附联系电话。凡匿名异议、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田玉兰,0878-3369685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永安路204号
邮编:675000
附件:“云南省含鹅膏肽类毒素野生菌中毒诊疗的关键技术体系创建与应用”成果简介
楚雄州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9日